云南大關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23人 1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以致用、專業對口的原則。
(三)堅持以業績為主的原則。
(四)堅持在縣委縣**的**下,由教育局具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的原則。
二、所需崗位、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所需崗位:
1、大關縣第一中學5人:初中:語文2人、數學1人、英語2人。
2、大關職中5人:語文1人、數學2人、英語2人。
3、大關縣翠華鎮中學6人:初中:數學3人、英語2人、歷史1人。
4、大關縣筆山小學5人:語文3人、數學1人,體育1人。
5、翠華鎮中心完小2人:語文1人、數學1人。
(二)選調范圍
大關一中、大關職中和翠華鎮中學所需教師面向全縣各鄉鎮中學在職在編教師選調。筆山小學、翠華鎮中心完小所需教師面向全縣各鄉鎮小學在職在編教師選調。縣城學校之間的教師流動,按照《大關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選調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較好的理論素養和較強的**素質。
2、認真貫徹執行*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具有創新意識和奉獻精神。
3、大關職中所需高中教師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大關一中、翠華鎮中學所需的'初中教師應具有專科及以上**。
4、筆山小學、翠華鎮中心完小所需教師應具有專科及以上**。
5、因違反相關規定,正接受******處理尚未作出結論和在處分期間的教師不予選調。
三、選調程序
(一)大關一中、大關職中和翠華鎮中學所需教師分學科按照2016學年教師教學業績,從高到低,根據各學科所需崗位人數,分別按“九、八、七年級”順序從對應學科業績排名第一的教師中選調,如有自愿放棄或所需崗位仍有空缺,按以上順序對應學科業績排名第二名的教師中選調,依次類推。
同一學科選崗方式按大關一中、大關職中和翠華鎮中學的順序依次按“九、八、七年級”選崗,如有放棄,輪流依次類推選崗。
1、任同年級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班級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2、任不同年級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就高(或就高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3、任不同年級不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4、任同年級不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二)筆山小學、翠華中心完小所需教師崗位,按照對應學科“六、五、四、三、二、一年級”順序從高到低進行選調,如所需崗位仍有空缺,輪回從第二名選調,依次類推。
如出現本人自愿放棄,則類推到對應學科的下一年級第一名,依次類推。
1、任同年級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班級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2、任不同年級同學科或不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就高排名進行選調;
3、任同年級不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排名進行選調;
同一學科選崗方式按筆山小學、翠華鎮中心完小的順序依次按“六、五、四、三、二、一年級”選崗,如有放棄,輪流依次類推選崗。
(三)非統考學科(體育)按《大關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以筆試(考學科專業知識及教育法律法規知識)的方式進行選調,開考比例為1:2,具體選調條件根據崗位需求單獨行文。
(四)初選結束,報**組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大關縣教育局公示欄及大關縣教育局**信息網、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天,公示結束后,按通知到新單位報到。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教育局**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者,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
四、**保障
(一)為保證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在縣委、**的**下,成立本次選調工作**組。具體組**員如下:
組 長:吳維忠(縣教育局****、**)
副組長:羅宣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
曾利高(縣教育局副**)
楊金樹(縣教育局****)
成 員:李書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股股長)
田 踴(縣教育局人事股股長)
李光敏(縣教育局教研室**)
陽先宏(縣教育局法規監審股股長)
周慶兵(縣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長)
袁宗宏(大關縣第一中學校長)
甘為民(大關縣職業中學校長)
李龍強(大關縣翠華鎮中學校長)
劉 華(筆山小學校長)
王家銀(翠華鎮中心校校長)
(二)選調工作在選調**組的****下開展工作。**組下設辦公室在教育局人事股,由田踴任辦公室**,周慶兵任副**,共同負責本次選調工作的具體業務。
五、紀律要求
(一)教師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在紀檢***門的**下進行,確保公平競爭、擇優選用。
(二)凡已被選調人員,自通知之日起,3日內無故不到學校報到的,視為放棄,按照方案進行遞補。
六、此方案由選調**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大關縣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方案
云南大關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23人(精選一篇)擴展閱讀
云南大關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23人(精選一篇)(擴展1)
——云南富寧縣城區學校選**師**優選【1】份
云南富寧縣城區學校選**師** 1
為滿足城區學校、幼兒園擴容提質的需求,今年暑假,我縣城區學校、幼兒園擬面向城區外學校選**師29人,為使選調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如下:
一、選調單位、崗位及人數
富寧縣一中4人、一小9人、二小3人、一幼2人、二幼4人、特殊教育學校3人、新華鎮中心學校4人。考試選調具體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選**師計劃表》,該《計劃》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富寧政務網(http://www.ynfn.gov.cn)。
二、公開考試選調范圍
面向全縣鄉鎮公辦學校(校醫崗位除外),2013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特崗教師必須是2012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轉入當地編制后的方可報考。高中教師面向各鄉(鎮)中學(含二中、三中、新華中學)選調,新華鎮轄區學校教師不能報考新華鎮崗位。
三、考試選調條件
(一)考試選調基本條件
1.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近三學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2015—2016學年年度考核以監審股審核結果為準);
2.未轉正定級的;
3.近三學年違法**受處罰、處分的或正在立案**的;
4.近三學年有其中一年以上教學成績,中學排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倒數一、二名的,小學排在本鄉鎮倒數第一名的。
四、相關要求
(一)新華鎮中學報考縣一中崗位的,必須在新華中學服務期滿3年及其以上(特崗教師須2012年9月前參加工作并已轉為地方編制),近三學年中考、學年末統測成績至少有一次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名列前二名(同時任兩個班及以上的,成績取所任班級的平均分)。新華鎮小學(含完小)報考城區學校相應崗位的教師,必須在新華鎮相應小學服務期滿3年及以上,新華鎮中心學校小學本部教師近三年教學成績至少有一次在縣學年末統測中名列本部同年級前二名,新華鎮完小及以下教師的教學成績近三學年至少有一次在縣學年末統測中名列新華鎮前四名。到城區學校跟班學習的教師,參加報名考試取現在所在學校的成績,近三年中考、學年末統測成績至少有一次名列全縣前八名。
(二)新華鎮中心學校教師參與城區學校選調,出現空崗的.,從本次選調中學、小學階段同一學科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空一補一的原則順延到新華中心學校相應崗位(順延尊重其本人意愿,順延對象只針對新華鎮轄區以外的報考人員)。
(三)符合報考相應崗位條件的****碩士研究生**或英語專業過八級的教師,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免筆試人員成績計算方法為:僅有免筆試老師報考的崗位,以面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作為總成績;既有免筆試老師又有筆試老師報考的崗位,取該崗位筆試老師的最高筆試成績作為免筆試老師的筆試成績,所有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等于總成績。
(四)縣二中有高中教學經歷的提供高考、會考或學年末成績,跨初高中年級任教的,可以任選對應成績報名。
(五)編制在小學由于學校工作需要調整到中學任教的,只要近三年內有符合報考條件的初中成績或小學成績,可以選擇對應中學或小學崗位進行報名。
(六)提供的教學成績,必須是2013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學期學年末統測成績,但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術2013年春季考的作為2014年中考成績以此類推。中考、會考、學年末統測成績由教研室出具相關證明,非考試科目由學校出具任課證明,證明須經辦人簽字并蓋公章方為有效。報考中學、小學語文和數學崗位的教學成績證明必須與報考崗位學科對應,其他崗位不限。
(七)一位老師只能報考一個學校一個崗位,請各位老師謹慎選擇,一經填報交表,不得改動。
(八)調(流)進城人員涉及崗位變動的按新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進行聘任,工資待遇按新單位實際崗位重新確定,會出現高職低聘的情況。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5日至 8月18日下午17:30
2.報名地點:富寧縣教育局辦公樓一樓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報名所需材料:《2016年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選**師報名登記表》,教學成績證明,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證書、年度考核證書、榮譽證書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以上材料須出示原件和交復印件各一份。
(二)材料收取及資格**。由富寧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三)筆試(筆試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1.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2016年8月19日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
3.筆試地點:富寧縣職中
4.筆試內容:以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內容。
5.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6年8月20日下午。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分崗位和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 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免筆試人員不占比例。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
1.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2016年8月20日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時間:2016年8月21日下午2:30開始。
3.面試地點:中學組在縣一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組在縣一小。
4.面試方式:講課或專業技能展示,時間為10分鐘以內,滿分100分,當場公布分數。
(五)量化考核
2016年8月22日,考核組對選調人員進行量化考核。進入量化考核人員必須于2016年8月22日16:00前提交量化考核相關計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提供的不予計分。8月22日17:30前選調人員到監審股確認量化考核分數,無異議者簽字認可,超過時間不來確認簽字的視為默認。量化考核滿分10分,其量化考核內容和分值如下:
1.教齡(2分)。每年0.1分,最高記分為2分。
2.教學成績(4分)。中學教學成績近三年縣級及以上學年末統測獲第一名4分,第二名3.5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5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5分,第七名1分,第八名0.5分;小學教學成績近三年縣學年末統測獲鄉鎮第一名4分,第二名3.5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5分(不重復記分,以最高名次記分。報考中學、小學語文和數學崗位,提供的成績證明必須與所報學科一致方可計分,報考幼兒園及小學其他崗位**不加分)
3.表彰獎勵(2分)。近三年來榮獲優秀***員、優秀校長、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優秀教研組長、優秀教師、優秀團**、優秀少隊輔導員、課堂教學競賽、教育教學現場競賽。以上表彰獎勵事項給予加分,其他一律不列入加分范圍。國家級獎勵2分、省級1.6分、州級1.2分、縣級0.8分、鄉鎮(校)級0.4分(不重復計分,以最高級別獎勵記分)。
4.其他加分(2分)。擔任過中層以上****的(以教育局*委任命文件為準),每滿1年記0.2分(滿6個月不到12個月視為一年記0.2分,不滿6個月不得記分),最高記分不超過2分。
(六)體檢。體檢人選按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對同一崗位中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指定單位為富寧縣人民醫院。擬選調人員于2016年8月23日,**到縣醫院體檢,體檢要求參照《云南省***的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自負),如體檢有疑問且縣醫院無法下結論的暫不作為擬調人員予以公示,待州級醫院復檢明確結論后再做安排。
(七)擬選調公示。在富寧政務網上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5天。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相關責任人在學年履職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空缺崗位,從總成績在最低**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辦理選調手續。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調動。擬調(流)動人員在接到調(流)動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跟班人員被錄用的必須到報考崗位工作,否則順延下一個,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調(流)動資格。
六、紀律要求
(一)堅持按工作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不得因人設崗,除新成立機構、縣委**重點工作可設置定向考調外,其他一律不得設置定向考調。
(二)在縣公開選**師**小組辦公室發出筆試、面試、考核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時限內,參選人員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歡迎社會各界對此次公開選**師工作進行**,舉報電話:6128307。
(四)未盡事宜由富寧縣公開選**師**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6125007。
云南大關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23人(精選一篇)(擴展2)
——江西蓮花縣城學校選**師通告(精選1篇)
江西蓮花縣城學校選**師通告 1
為充實縣城學校師資力量,經縣委、縣**同意,2016年暑期從全縣農村中小學校選調一批學科配套教師充實到縣城學校。為確保教師選調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法》和《國家中長期教育**發展規劃綱要》為指導,以整合優化縣城教師資源、促進城區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科學測算,按需設崗,嚴格程序,公開選拔,為縣城中小學校選配一批合格的教師。
二、選調崗位和名額
根據縣城學校的教師需求報告和學校實際情況,經縣**批準,2016年縣城學校共從農村義務階段學校選調30名教師,其中城廂中學10名,城廂小學(城廂小學二部即甘祖昌****)20名。具體選調的崗位和人數如下:
城廂中學:從農村初中選**師10名,語文2名、數學4名、英語2名、物理1名、化學1名;
城廂小學(城廂小學二部即甘祖昌****):從超編中學選調10名,其中語文5名、數學2名、英語2名、體育1名,從農村小學選調10名,其中語文4名、數學3名、英語3名。
三、選調條件
1、擁護*的路線、方針、**,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師德高尚,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全縣在崗、在編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且在我縣農村農村學校工作5周年以上。
3、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4、報考小學教師須具備全日制師范類中專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報考初中教師須備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專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5、小學教師只能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初中教師可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每人只限報考1個崗位。
6、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受*紀、政紀處分尚未**的或因違法**正被**處理的;
(2)近三年,因違反師德師風規定,被**處理過的`;
(3)違反計劃生育**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成立**。成立以縣委**曾衍敏為組長,縣**副**童道雄為副組長,教育、人社、編制、財政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蓮花縣縣城學校教師選調工作**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人事股。
(二)發布**。通過在蓮花縣教育信息網和蓮花電視臺等**發布**。
(三)**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3日上午9點至8月8日下午6點止,報名地點為縣教育局人事股。必須本人現場報名,不準代替。凡參加考試的教師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申請(申請由所在學校初審并簽署意見,必須由校長親自簽名,代簽的一經查出將取消其資格);
2、**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加分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班**證明和學校中層**材料由學校校長親自審核,并加蓋學校公章,其他證書要原件);
5、個人最近免冠照片2張。
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6年8月10日上午9點至下午6點,領取地點為縣教育局人事股,超過規定時間沒有領取準考證的視為棄權。
(四)考試。選**師考試為筆試,筆試命題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相結合,綜合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70%,分數依卷面分為準。考試時間為2016年8月12日上午,考試地點為城廂中學。
(五)優惠加分。
1、2014-2015學年度和2015-2016學年度連續2年擔任班**或學校各處室中層**(小學擔任班**必須為正班**),加1分;
2、2014、2015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的,每年度加0.5分;
3、綜合評優加分。2011(截止時間2011年8月31日以后)--2016(截止時間2016年8月9日以前)學年度獲省、市、縣綜合先進獎項最高加1.5分、1分、0.5分(指省、市、縣模范優秀教師、優秀班**、先進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和縣教育貢獻獎,其他獎項不加分,以上獎項取一項最高分值);
4、2011(截止時間2011年8月31日以后)-2016(截止時間2016年8月9日以前)學年度獲省級頒發的教師教學競賽獎項加1分,獲市級頒發的教師教學競賽獎項加0.5分(其他獎項不加分,以上獎項取一項最高分值)。
以上加分項目學校校長必須嚴格把關,校長親自簽署意見,加蓋學校公章,如把關不嚴將追究校長責任。
(六)成績公示。縣教育局將在蓮花縣教育信息網公布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和加分成績,公示期限為五天(以成績上傳蓮花縣教育信息網當天時間為準),社會各界可在公示期限內反映具體情況,逾期不予受理,舉報電話:0799-7221223、0799-7211955。
(七)錄用。擬選調人員確定后,由縣教育局分配至縣城相關學校并辦理手續,不服從安排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五、紀律要求
這次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選調的各項工作要做到堅持原則、紀律嚴明、程序公開、陽光操作。所有參與的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工作紀律,對選調過程中出現的**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對選調人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取消本次選調資格,五年內不準參加選調報名、選拔和評先。
云南大關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23人(精選一篇)(擴展3)
——江西贛縣城區學校選**師簡章實用一篇
江西贛縣城區學校選**師簡章 1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縣城中小學的辦學規模不斷擴大,現有城區中小學的師資滿足不了教育發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從本縣鄉(鎮、辦事處)中小學選調一批教師到城區中小學任教,為保證選**師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現將有關工作**如下:
一、選調學科和名額
初中(55名):語文13名,數學13名,英語12名,**2名,物理4名,化學3名,生物2名,歷史2名,地理2名,體育2名;
小學(54名):語文20名,數學24名,英語8名,體育2名。
二、報名條件
1.贛縣縣內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身體健康,無違法**行為,師德考核及2014—2015年度工作考核合格。近三年內受到上級部門**批評及以上處分的,不得報考。
3.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并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現任小學教師只允許報考小學崗位。
4.報考初中教師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現任初中教師只允許報考初中崗位。
5.達到規定任教年限:
(1)在小坪中心學校和各鄉鎮村教學點連續工作三年且現仍在小坪中心學校或村教學點任教。各鄉鎮村教學點名單見附件1。
(2)在湖新、古田、攸鎮、白石辦事處中、小學(含村小、村完小)連續工作四年且現仍在辦事處中、小學(含村小、村完小)任教。
(3)在鄉鎮中心小學(含村小、村完小)、中學連續工作五年。
(4)定向師范生不論在何校任教均需工作滿五年方能報考。
(5)相繼在我縣同類學校任教年限可以累加作為連續工作年限,外縣**教師在縣外學校工作年限不作為本次報考工作年限依據。
6.須從事所報學科教學工作2年(含2年)以上。
三、報名程序及資格**
1.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于7月21日—7月24日攜帶身份證、**證書、教師資格證、年度考核手冊、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2016年城區學校選**師情況證明表》(以下簡稱《證明表》,見附件2)到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校長在外學習的,《證明表》須由主持工作的副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校長對《證明表》中以下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任教學校及在該校任教年限;2014年9月以來任班**期限;2015—2016學年績效考核情況;師德考評情況;年度考核情況;加分情況;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相關學校和校長。由此引發的信訪、投訴,由出具《證明表》的學校校長負責解釋。
報名時須交1寸正面免冠相片2張,繳納報名費150元(用于命題、考試和**工作費用)。
2.報名初審后,由選調工作**小組抽調人員對初審通過人員進行集中資格復審,對不符合選調資格人員取消資格。資格**貫穿于選調全過程。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進行筆試,考試地點見準考證(7月28日下午到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五、考評及記分辦法
實行考核、考試相結合的考評及記分辦法。具體內容及分值如下:
1.教學業績(30分)
以鄉鎮(校)為單位,以學校2015—2016學年(2015年秋學期至2016年春學期)共2個學期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的平均值為依據,根據其在鄉鎮(校)教師的排名進行計分:進入前40%的計26分,在此基礎上,每前進1個百分點加0.1分,依次類推,加滿30分為止。超過40%的不計分。
2.理論考試(70分)
參選的教師均須參加所報學科的理論考試,考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教材教法、新課程標準。
六、加分辦法
1.2014年9月以來被各級*委、**或教育主管部門評為最美鄉村教師、優秀鄉村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優秀*員(優秀*務工作者)、優秀團干(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先進教育工作者的,按下表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不累加)。(附件)
以上加分依據以**或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原件或下發的文件為準。
2.所報學科***(2014—2016年)的省、市、縣學科帶頭人,按省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計分。
3.所報學科***(2014—2016年)的.省、市、縣骨干教師,按省級2分,市級1分,縣級0.5分計分。
4.2014年9月以來各學科現場優質課比賽(不含錄像課)、現場說課比賽、現場微課比賽、現場命題比賽、現場教學設計比賽、現場教學基本功(技能)比賽(不在此范圍的不予加分),按下表加分(取最高獎項加分,不累加):(附件)
以上加分依據以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直屬機構頒發的證書原件或下發的文件為準。
5.2014年9月以來擔任班**的每學期加0.5分。
七、選調程序及**崗位確定辦法
1.**小組**人員對報名對象進行教學業績考核,并將理論考試、教學業績、優惠加分進行累加,根據各學科選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贛縣教育網公示5天后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查無實據后,由縣**小組**擬選調人員本人按照累加總分從高到低的排序,依次自主選擇任教學校。選崗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以及我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和做法,新**城區學校的教師必須按照贛縣人保字[2010]11號文第六條第一款“通過**或招聘等形式,新進入各單位的工作人員,若本單位有新進人員原聘職務的空缺崗位,且新進此職務人數小于或者等于本等級的空缺崗位數,則新進人員保留原聘職務待遇,繼續聘用到其原有等級的崗位上。若本單位無新進人員原聘職務的空缺崗位,則新進人員只能聘用到原聘崗位的低一級崗位,并按新聘崗位確定工資待遇。若本單位同時新進一批原聘職務相同的工作人員時,且新進人員數大于原聘職務的空缺崗位數,則新進人員必須競聘上崗,競聘獲勝的人員繼續聘用到原聘職務等級崗位,保留原工資待遇,其他人員則聘用到原聘職務的低一級崗位,并按新聘職務確定工資”的要求,與**學校重新簽訂聘用合同,重新確定崗位級別和待遇。
八、****
為加強城區學校選**師工作的**,成立城區學校選**師工作**小組,組**員如下:
組 長:皮仄鄭
副組長:李 雷 秦 筑
成 員:彭鋒鋼 黃 猛 湯榮福 張石鳳
譚裔明
**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負責選調工作的日常事務。
九、其他
1.學科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的,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該學科多余的選調計劃不調整到其他學科。
2.凡在本次報考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如:偽造**、證書、虛報年齡、教學業績、教研成果及考試舞弊等,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提供假材料、假業績的校長等相關責任人也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各中小學校長必須積極**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條件的教師報名選調。
3.**小組辦公室將及時公布選調過程涉及的資格復審、教學業績、考試成績、加分項目、聘任結果等,接受社會各界**。
4.其它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小組討論決定。
云南大關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23人(精選一篇)(擴展4)
——云南晉寧縣教師資格報名補充**優選【1】份
云南晉寧縣教師資格報名補充** 1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8月26日--8月28日17:30正。
晉寧縣考生報名選擇“晉寧縣直屬”確認點。
二、確認時間:2015年8月26日--8月28日17:30正。確認地點:晉寧縣招辦(地址:晉寧縣青少年活動中心二樓)。考生須本人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現場進行確認、照相、交費。考生若不按時確認,則報考無效。
三、領取準考證及考試通知單時間:2015年10月14日--10月16日。
四、考試時間:2015年10月17日。
晉寧縣招辦
云南大關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23人(精選一篇)(擴展5)
——山東蒙陰縣城區學校教師招聘簡章(精選一篇)
山東蒙陰縣城區學校教師招聘簡章 1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同意,決定從鄉鎮(區)中小學公開招聘部分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初中段21人(含職業中專):語文5人、數學4人、英語3人、物理2人、化學1人、生物1人、歷史2人、音樂1人、信息技術2人;小學段41人(含特殊教育學校):語文17人、數學13人、英語3人、音樂2人、體育2人、美術2人、信息技術2人,共招聘62人。
二、招聘條件
1、忠誠*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無私奉獻,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教育教學成績顯著。
2、在鄉鎮(區)任教5年以上(2011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在教學一線從事教學工作的中小學教師。報考初中段教師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段教師的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1)2011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名師或教學能手稱號或教學新秀稱號的。
(2)2011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教學成績(質量)獎,或獲縣級優質課評選一等獎,或參加市級以上(含市級)優質課評選的。或獲縣級教育部門以上(含縣級)表彰的優秀(十佳)教師或優秀(十佳)班**或優秀(十佳)教育工作者)的。
所獲榮譽稱號和有關證件以正式文件和原件為準,否則不予認定。所獲業務證件必須和參加招聘學科一致。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24日以后出生)的鄉鎮(區)中小學教師,如果全日制**是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參加工作滿兩年(2014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可不受任教學段和獲獎條件限制報名參加城區教師的招聘。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名考試:
(1)有違法**記錄的、有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有償家教等行為的人員;
(2)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3)本年度內因各種原因不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超過兩個月(法定節假日除外)的人員。
三、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地點。2016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蒙陰縣特殊教育學校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要求。鄉鎮(區)初中教師可參加城區初中段、小學段對應學科教師的招聘,鄉鎮(區)小學教師參加城區小學段對應學科教師的招聘。本人寫出書面申請(須注明個人符合的報考條件),由所在學校校長審核情況屬實后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3、報名時本人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及符合條件的學位證、獲獎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報考人員須事先從蒙陰縣教育信息網下載并填寫《城區學校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現場在登記表的`指定位置簽名并按右手食指指印。
4、報名如出現個別學科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計劃時,按最少多于該學科招聘計劃1人的原則核減。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25日(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證到縣教體局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四、選配辦法
1、招聘采用筆試(100分)的形式進行。
2、筆試:報考初中段教師的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的高、初中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報考小學段教師的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的初中、小學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考試時間120分鐘。現在村小、聯小從事教學工作的小學教師,截至2016年9月30日連續任教每滿1年,筆試成績加1分,最多加3分。
3、聘用: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學段、學科聘用。筆試成績相同的,優先聘用全日制**高者,筆試成績、全日制**都相同的,優先聘用工作年限長的。以上都相同的**面試考察擇優錄取。
4、選崗:同一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崗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全日制**高低、工作年限長短依次選崗,再相同的抽簽確定選崗順序。
考試有關信息將及時在蒙陰教育信息網上通知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五、工作紀律
城區學校教師招聘工作由縣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實施。各有關學校要根據簡章要求,對申請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條件、要求及在村小、聯小任教情況進行嚴格**把關,對弄虛作假或因把關不嚴出現問題的,將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一律予以免職。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紀律,凡在報名、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舞弊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報名和聘用資格,并且三年內不準參加城區教師招聘考試。對****、泄露考試機密的相關人員將進行嚴肅處理。對整個招聘過程中不論因何種情況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本簡章由縣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云南大關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23人(精選一篇)(擴展6)
——江西大余縣城區學校選**師**通用1篇
江西大余縣城區學校選**師** 1
為滿足城區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促進教師的正常流動,根據《大余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管理暫行規定》(余辦字〔201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對象
本縣農村鄉鎮學校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二、選調原則
1.自愿原則。
2.競爭擇優原則。
3.公開公正原則。
三、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近兩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
(3)擇優選調后,若錄用學校相應職稱崗位已滿員,愿意高職低聘。
(4)達到規定的農村鄉鎮任教年限,其中因**需要分配在城區學校跟班學習的.年限視同為農村鄉鎮任教年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達到規定的農村鄉鎮任教年限(定向師范生除外):
在樟斗鎮、左拔鎮、吉村鎮、河洞鄉和內良鄉學校中心校(注:指中心小學本部和中學)任教4學年(含)以上,且現仍在上述學校任教的;
?在樟斗鎮、左拔鎮、吉村鎮、河洞鄉、內良鄉村完小和教學點,以及浮江鄉樟東坑教學點任教3學年(含)以上,且現仍在上述鄉鎮村完小或教學點任教的;
?在除情形?之外的農村鄉鎮學校任教5學年(含)以上的。
2.崗位條件
(1)**條件。具有大專(含)以上**。其中,小學教師報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含)以上**。
(2)資格條件。具有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含已申報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符合申報條件,在2016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且所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教師資格證學科、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學科或所學專業相同。
四、選調崗位。詳見附件。
五、選調程序與辦法
選調采取考試的方式進行,程序如下:
1.制訂崗位計劃(7月22日前)。縣教育局根據城區學校教職工編制和教學需求情況,統籌制訂選調崗位計劃。
2.發布選調**(7月26日)。縣教育局在大余教育網發布選調**,同時以文件的形式將選調方案下發到全縣學校。
3.報名及資格**
(1)報名時間:7月26日—7月29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應攜帶的證件材料:
①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相應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⑤學校出具的個人工作簡歷、年度考核證明(鄉鎮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其他以本校為單位出具,證明必須由學校負責人親筆簽名,學校加蓋公章);
⑥大余縣2016年城區學校選**師報名登記表(隨通告下發)。
⑦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張。
以上復印件、簡歷證明、報考申請和報名登記表均**使用A4紙張打(復)印。報考者限報一所學校和一個學科崗位。
(4)資格**(8月1日):報名截止后,對選調報考人員進行資格**。資格**貫穿公開招考選調全過程。
4.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各公開招考選調崗位開考比例為1:2。對報考人數或因資格**未通過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1)筆試時間:8月3日
(2)筆試地點:水城小學
(3)筆試內容:筆試滿分100分,內容為本人所申報學科應具備的專業知識,題型為填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判斷和案例分析等。
5.公示和選調。根據開考學科崗位數,按照各崗位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由縣教育局在大余縣教育網站公示7天(同時公布所有報考人員成績)。有異議者經查屬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由此產生的人員空缺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順延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小組審批同意后,辦理選調手續。
六、有關要求
1.加強**。成立以分管教育副**為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分管人事的**為成員的城區學校公開選**師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推進各項工作。
2.強化認識。城區學校選**師是教師正常流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校要顧全大局,切實做好宣傳工作,及時為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辦理有關手續。
3.嚴肅紀律。嚴格遵守選招原則,切實做好命題、筆試、評卷等環節的保密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的**。對出現**行為的報考者,處以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學校選**師考試、當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處分。
云南大關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23人(精選一篇)(擴展7)
——秋季江西新干縣選調縣城學校教師**(精選1篇)
秋季江西新干縣選調縣城學校教師** 1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做到“四公開一**”,即選調人數公開、選調辦法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調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的**。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一)縣城初中即新干三中二部和縣城小學即縣龍山小學,選調學科及人數詳見下表:(附件)
兩校最后實際選調崗位及人數視報名情況再定,考試當天7:00前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時公布。
(二)同層次(指初中和小學,下同)、同學科報名人數應超過該層次、該學科選調人數2名及以上,如少于2名,則選調人數為報名人數減2。報名人數如達不到該規定人數,則不予開考,取消選調該學科。
三、報考條件
凡全縣農村中小學(含金川鎮中心小學)現在職在編(含借用到縣城和鄉鎮學校任教人員)的正式公辦教師,須全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方可報考:
1、**要求。報考初中教師應取得大專及以上畢業**,報考小學教師應取得中專及以上畢業**(均指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下同)。
2、專業對口要求。即報考教師的教師資格證專業、職稱資格專業、**專業、近三學年中有一學年任教學科等四個方面專業(學科)中,只要有一個方面專業(學科)與報考學科相符,則均視為專業對口。
3、其它要求。農村中學教師:須在我縣農村中學實際任教滿5年(2011年秋季前正式錄用和**我縣農村學校,含在我縣“三支一扶”工作時間,下同)且擔任過班**工作滿二年(縣教體局下文的學校中層**視同擔任過班**,任期須滿一年,以實際發文日期為準,下同)方能報考,或者在我縣農村中學實際任教滿6年方能報考。農村小學教師:須在我縣農村小學實際任教滿5 年且擔任過班**工作滿二年(學校中層**同上)方能報考,如擔任班**工作(學校中層**同上)不滿二年則須在中心小學(含分部)以下的村小工作滿二年方能報考,如班**工作(學校中層**同上)不滿二年且在中心小學(含分部)以下村小工作不滿二年,則須在我縣農村小學實際任教滿8年方能報考。擔任班**工作、在中心小學(含分部)以下的村小工作、擔任學校中層**三者的年限可置換。
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1日,以縣教體局核準的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能報考:
1、近三學年度綜合考核,個人考評總分排名有一學年或以上名列所在單位(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初中以校為單位,如是九年一貫制學校則以學校上報的考核總分排序表為準)在職在編在崗人員中后三名的教師。
2、近三學年有一學年度師德考核等次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師。
3、近三學年有一學年學年度綜合考核等次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師。
4、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受到*紀政紀處分(含處分期)或全縣及以上范圍文字**批評的教師。
5、經縣**同意現已辦理了離崗創業手續且現仍在離崗創業的教師。
請各農村中小學于7月28日將本校不能報考的教師名單(需校長簽字和加蓋學校公章以示負責)交縣選調辦公室(局人事股)審核,樣表詳見附件一,請各校自行下載。
四、選調程序
主要考核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的業務知識,實行公開競聘、擇優錄取的方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要求:
(1)現編制在初中和小學的報考人員分別限報初中、小學選調學科中的一門專業對口的學科。
(2)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初中部(現編制在初中)、小學部(現編制在小學)教師分別只能報考中學、小學一門專業對口的選調學科。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自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止。
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二樓大會議室。
3、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報考時需交驗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初中教師本**專及以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小學教師本人中專及以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需證明專業的職稱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3張。
(5)報考縣城學校缺編崗位的`人員均需填寫**印制的《新干縣2016年秋季選調縣城學校缺編教師報考登記表》(詳見附件并自行下載且在報名之前填寫好),必須在 “本人承諾:如被選調到縣城學校,職稱續聘按省、市文件規定辦理,如低聘或不能按時續聘,本人無意見”一欄中親筆簽名,愿意承擔職稱低聘風險。根據目前職稱**,變動單位人員在新單位須重新競聘,如未競聘到原聘職稱層級崗位,則低聘至下一層級的最高崗位等級,并按新聘崗位確定****的工資待遇。
(6)根據縣物價局批復,每位報考且資格**合格的教師均需交納報考費200元。
(二)資格**
資格**貫穿整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報名工作結束后,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逐一進行**,**合格的人員發給《準考證》。
(三)選拔考試。
選拔考試的方式為業務知識筆試考試(卷面分滿分100分),考試采取閉卷答題的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報考初中、小學教師的考試內容分別為初中、小學報考學科教師應掌握的內容。
(2)考試時間:8 月3 日(星期三 )上午8:30—10:30。請通過資格**的人員于8月3日上午7:20—7:50在縣教體局二樓大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隨后8:00前持本人《準考證》到達考點,8:10準時進入考場。
(3)考試地點:金川小學
(4)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考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分層次、分學科按成績進行排序。初定于8月4日(星期)上午12:00之后在縣教體局院內公開欄,將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予以公布。
報考人員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須在8月5日上午10:00之前將查分書面申請交縣選調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并交納查分費10元。查分由縣選調辦公室**人員在縣教體局監察人員的**下**查分,對漏改、漏登、錯統之處進行查核。對于答題評分寬嚴等問題不屬查核范圍。查分過程中,試卷只能與查分工作人員和**人員見面。
(四)初定對象
分層次、分學科將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據各層次、各學科選調人數初步確定選調對象。若遇筆試成績相同,則以年齡大(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工齡長(以人事部門核準的為準)為序確定為初定選調對象。
(五)張榜公示
縣選調辦公室于8月6日至8月8日將初步確定的所有選調對象面向社會公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若無反映,則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若有舉報,并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其它原因而被取消選調資格,所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五、****
公開選**師工作**性強、要求高,為加強****,特成立新干縣教師選調考試工作**小組:
組 長: 黃小蘭 縣**副**
副 組 長: 鐘海林 縣教體局**
成 員: 劉海根 縣教體局****
陳福根 縣教體局副**
肖國儒 縣教體局**信息員
劉仲弘 縣教體局****
吳雄峰 縣教體局人武部**
周介雄 縣教體局****
胡麗萍 縣人民**督導室**
劉逸才 縣*****
**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人事股),負責辦理選調工作的日常事務,由鐘海林**兼任辦公室**,陳福根副**兼任辦公室副**,縣教體局相關股室站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六、工作要求
教師選調工作是關系到教師切身利益的嚴肅工作,受到社會普遍關注。要從嚴治考,嚴肅考風考紀,嚴格按照有關考務要求進行筆試組考,強化以下幾個環節工作:
1、安裝屏蔽儀,考生和監考教師的手機等所有通訊工具不得帶進考場,分別由監考教師和考點監察人員全部收繳放在物品存放處,考試結束后方可退回考生和監考教師。考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攜帶有《考生守則》所規定的禁帶物品進考場,一律作舞弊處理。
2、考試過程中如發現有舞弊行為,監考員應如實記錄,按規定程序立即向主考報告,及時作出處理。并參照《***錄用考試****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的教師進城考試。
3、本次選調考試的出卷、閱卷和登分等工作均聘請外地教師并在外地進行。整個選調工作將由縣教體局紀檢監察人員進行全程**,實行封閉操作。有關人員要各負其責,嚴守紀律,照章辦事,實行責任制和回避**,誰出了問題將追究誰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給予*紀政紀處分。
本方案由新干縣教師選調考試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直接向該辦公室咨詢。
聯系電話:0796—2600131(新干縣教體局人事股)
舉報電話:0796—2611681(新干縣教體局紀檢監察室)